想斷水斷電逼走房客?小心搬不走房客,反被告上法院!

許多房東在出租房屋時,最怕遇到兩種情況:房客積欠房租遲遲不繳、租約到期後房客卻不搬走。面對這些狀況,有些房東會想:「反正他沒權利住了,我直接換鎖、斷水斷電,逼他搬走就好!」但這樣的做法真的可行嗎?答案是小心觸法!

房東私自換鎖、斷水斷電,可能違法!

  1. 當房客欠租、租約到期不搬走或房東與房客有任何租約爭議時,房東是否可以採取換鎖、斷水斷電等手段,逼迫房客搬離、取回房屋,在實務上有一定爭議。
  2. 過往法院有認為換鎖、斷水斷電雖然不是直接對人施以強制行為,但刑法第304條強制罪還包含對物之間接強制手段,使被害人無法行使權利的情形,因此如果房東採取換鎖、斷水斷電等強制手段,使房客無法使用房屋、無電或水源可用,逼迫房客盡早搬家,即有可能涉犯刑法第304條強制罪。(臺灣高等法院113年度上訴字第1768號刑事判決 )
  3. 不過,也有法院認為刑法第304條強制罪需要被害人在場,才有受強暴的可能,如果被害人不在場,自然無法感受到強暴脅迫而無法影響被害人意思決定自由,就不構成強制罪。因此,房東在換鎖、斷水斷電時,如果房客不在家,就有可能不成立強制罪。(臺灣高等法院109年度上易字第2191號刑事判決 )
  4. 由此可知,房東若直接採取換鎖、斷水斷電等強烈手段,反倒有可能被房客提告,還沒收回房子前自己就先吃上官司,即使後來有無罪的可能,仍要花費大把時間、金錢接受偵查和訴訟。因此,律師建議在房客欠租、租約到期不搬走或有任何租約爭議時,還是要透過民事訴訟或事前公證租約等合法手段處理,避免得不償失。

臺灣高等法院113年度上訴字第1768號刑事判決

被告雇工更換本案房屋1樓門鎖,且不開門讓告訴人進入本案房屋,業據告訴人於原審證述明確,且證人戴○○於檢察事務官詢問證稱:我不知道案發當天被告為何更換本案房屋1樓門鎖,但被告說伊與黃○○的租約到了不想再租,被告換鎖當天,我沒有鑰匙無法進入,還請告訴人下樓幫我開鎖,告訴人有打電話給我說要出門拍照蒐證,就遭被告鎖在門外,我覺得被告很過份等語,足認被告換鎖頭之行為,已使告訴人無法進入本案出租房間、行使管理維護本案出租房間及照顧留在本案出租房間之趙○○之權利,妨害告訴人之意思決定自由與意思實現自由,已該當強制罪之構成要件

臺灣高等法院109年度上易字第2191號刑事判決

證人即告訴人於原審證稱:被告更換系爭房屋大門門鎖時,我並不在現場,是事後回家才發現門鎖被換;又被告申請斷水斷電時,我人沒有在本案承租房間,是事後回家後才發現,因為我白天都在外面工作,晚上才會回家。我一開始發現斷水斷電時不確定是被告做的,是去向台水公司及台電公司求證後,才知道是被告申請斷水斷電等語;於本院審理時指稱:我是承租者,被告行為已經影響到我的權利,跟我當時有無在場無關等語,顯見被告係利用告訴人不在本案承租房間時,向台水公司與台電公司申請對系爭房屋斷水斷電,及更換系爭房屋大門門鎖,則被告顯係單純對物施以強制力,且因告訴人不在場,自無從直接或間接感受被告有何對其實施強暴脅迫手段,亦無從妨害告訴人當時之意思決定自由,自難以被告上開行為,逕認已該當刑法強制罪之構成要件

    房東合法的處理方式

    1. 房客不繳房租終止租約
    2. 租約到期房客不搬遷
      1. 租約到期後,如果房客繼續使用房屋,但房東卻沒有即時表示反對繼續收租金,依照民法第451條規定,租約會轉為不定期租賃契約。
      2. 當租約變成不定期租約時,房東便無法輕易終止租約,房東必需在有《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》第10條或土地法第100條所規定的特定情形,例如房客毀損房屋卻不修繕、房客欠租達二個月經催告仍不繳房租、房客未經同意轉租他人等,才能終止租約。
      3. 因此,律師建議房東在租約到期前一個月,先與房客確認是否續租、約定點交時間,並保留相關對話記錄或書信往來證據。如果房客在租約到期時仍拒絕點交、搬遷,房東應儘速發存證信函給房客表明拒絕續租之意思,並且千萬不要再繼續收取房租,否則有可能被視為同意變成不定期租約
      4. 當以上步驟做完後,房客仍遲遲不肯搬遷的話,房東可至法院提起民事訴訟,請求房客遷讓房屋,並請求給付相當於租金的不當得利。等法院判決確定後,房東可以拿勝訴判決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要回房屋。
      5. 由上可知,租約期滿房客拒絕搬遷時,房東還要透過寄發存證信函、提起民事訴訟等手段才能要回房屋,曠日廢時。為了避免租約到期後無法儘速收回房屋,建議房東在和房客簽署租約時找公證人公證,並載明逕受強制執行,如此當租約到期的隔天,就可以依照公證法第13條規定,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,把賴著不走的房客趕走。

      結語

      房客不繳租金或租約期滿賴著不走,確實讓房東非常頭痛,但房東若私自換鎖、斷水斷電、清空物品,將有可能觸犯刑法甚至反倒被房客求償,律師不建議房東冒如此大的風險。因此當各位房東要簽租約或討回房屋時,請務必聯絡專業律師協助諮詢,幫您事前防堵風險或事後合法收回房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