績效改善計畫(PIP)怎麼做?企業主必知的流程、注意事項與資遣風險

《勞動基準法》第11條第5款
非有左列情事之一者,雇主不得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:
五、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。

員工工作表現不佳,公司可以直接要求員工離職嗎?在職場上,常有企業主在盛怒之下一句「You are fired!(你被解雇了!)」從法律角度來看,解僱可不是一句話說出口就一定生效。

針對工作表現未達要求的員工,企業會透過「績效改善計畫」(Performance Improvement Plan,簡稱PIP),設定具體的改善項目、目標及期限,並在改善期間提供必要的輔導與協助。

「績效改善計畫PIP」是什麼?

  1. PIP是企業針對工作表現未達要求的員工,所制定的「績效改善計畫」。
  2. PIP的核心不是「證明員工不好」,而是讓員工知道問題在哪裡、公司要求什麼,並給予合理的改善機會。
  3. 實際運作流程通常是:工作績效異常→口頭/書面提醒→ 啟動PIP→執行追蹤→期末考核→結案、轉調或評估資遣等。

「績效改善計畫PIP」應該包含哪些內容?

  1. 改善項目:具體說明員工哪些工作未達要求,例如工作效率問題、錯誤率過高、業績未達標等。
  2. 改善目標:設定可以衡量的標準,例如每月業績、案件完成數、錯誤率或完成期限。
  3. 改善期間:依職務性質及實際情況設定合理期間。
  4. 考核方式:明確規定定期檢核時間、評估標準及期末考核方式。
  5. 公司提供輔導資源:例如教育訓練、主管/同仁輔導、工作資料、定期面談及改善回饋。
  6. 期滿考核:改善期間屆滿後,依事先設定的客觀標準進行評估,確認員工是否達成改善目標。

PIP注意事項

  1. PIP改善目標應遵循「SMART原則」,也就是:
    • Specific(明確):清楚指出需要改善的項目。
    • Measurable(可衡量):盡量設定客觀、量化的標準。
    • Achievable(可達成):目標應合理,不能設定明顯不可能完成的要求。
    • Relevant(相關):改善項目應與員工職務內容及核心工作有關。
    • Time-bound(有期限):明確訂出改善期間及考核時間。
  2. 不同職務應設定不同的改善標準,建議避免在PIP期間突然設定與原職務無關或過去從未要求的KPI。
  3. PIP執行過程一定要保存證據
    1. 建議保存:主管面談及會議紀錄;績效報表;工作任務指派及成果;教育訓練及輔導紀錄;Email、通訊軟體等通知紀錄;定期考核及期末考核結果。
    2. 尤其應記錄「公司提供了哪些協助」以及「員工實際改善情形」,而非只有一份「PIP未通過」的結果。
  4. ★★★PIP未通過,不代表公司當然可以資遣
    1. 必須注意,PIP未通過也不代表公司就一定可以直接資遣員工。
    2. 若日後涉及《勞動基準法》第11條第5款「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」之爭議時,PIP的內容及執行過程,都可能成為判斷的重要資料。
    3. 因此,「PIP未通過」並非「當然可以資遣」,仍須依個案事實及相關法律規定判斷。

PIP常見問答

  1. 員工不配合PIP怎麼辦?
    1. 如果員工拒絕簽署或參與PIP,公司應保留已通知、說明改善內容及提供改善機會的證據,例如Email、會議紀錄、通訊軟體訊息等,證明公司確實已告知並提供合理改善機會。
  2. PIP期間可以扣薪、降薪嗎?
    1. 不能因員工進入PIP就任意扣薪或降薪。
    2. PIP期間涉及薪資、職務或其他勞動條件的調整,仍應另外確認是否合法。
  3. PIP做完後,公司一定要資遣嗎?
    1. 如果員工達成改善目標,則PIP可以進行結案。
    2. 只有在經過合理改善及評估後,員工仍無法勝任工作時,進一步評估是否符合資遣要件,並記得處理包含預告期、資遣費、資遣通報等。

結語

  1. 企業主如果違法解雇,將面臨嚴重法律風險。遇到員工表現狀況問題,建議先進行PIP改善。
  2. 如果員工經合理改善後仍無法勝任工作,公司在進一步評估資遣前,應確認相關事證及程序是否符合勞動法令,以降低後續勞資爭議風險。

本文係依當時之法律所撰寫,法律如有變動,請依最新法規為準。法律適用因個案事實不同而有差異,相關問題建議諮詢律師,以保障您的權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