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你收到支付命令時,可能會感到緊張、困惑,甚至有點手足無措。別擔心,這篇文章將帶你了解收到支付命令後該怎麼辦,讓你有備而來,不再慌張!
收到支付命令該怎麼辦?!
《民事訴訟法》第516條
- 債務人對於支付命令之全部或一部,得於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,不附理由向發命令之法院提出異議。
- 債務人得在調解成立或第一審言詞辨論終結前,撤回其異議。但應負擔調解程序費用或訴訟費用。
《民事訴訟法》第521條
- 債務人對於支付命令未於法定期間合法提出異議者,支付命令得為執行名義。
- 前項情形,為裁定之法院應付與裁定確定證明書。
- 債務人收到支付命令後,千萬不能放著不管,不然可能就會平白無故背負龐大債務,名下財產遭到法院強制執行。
- 為了阻止財產遭到強制執行,債務人收到支付命令後,要在20日內向法院提出異議。
聲明異議狀要寫什麼?
- 對支付命令提出異議,要提出聲明異議狀,聲明異議狀內不需要寫任何理由,只要清楚表明對支付命令提出異議,就符合法律規定,並填寫自己的地址、電話、支付命令的案號、股別、對方的資料,遞至發支付命令的法院。
聲明異議要繳費嗎?
- 聲明異議不需要繳任何費用。
聲明異議後會發生什麼事?!
《民事訴訟法》第519條
- 債務人對於支付命令於法定期間合法提出異議者,支付命令於異議範圍內失其效力,以債權人支付命令之聲請,視為起訴或聲請調解。
- 前項情形,督促程序費用,應作為訴訟費用或調解程序費用之一部。
- 債務人對支付命令聲明異議後,支付命令就會失效,債權人就不能以支付命令向法院聲請對債務人的財產為強制執行,並且開啟訴訟程序或調解程序,債務人及債權人日後就會收到法院開庭通知,針對支付命令狀的內容進行訴訟攻防,建議委任律師處理,以保障自身權益。
沒有提出異議會發生什麼事?!
- 債務人如果沒有在20日內向法院聲明異議,債權人就能夠以支付命令對債務人的財產聲請強制執行。
- 此時,債務人如果認為支付命令有問題,可以向法院提起「確認支付命令債權不存在之訴」,加以補救。不過提起「確認支付命令債權不存在之訴」,債務人必須先繳納訴訟費用,而且如果要暫時停止強制執行程序,債務人可能還需要先提出一筆擔保金給法院,才能停止強制執行程序。
- 因此,債務人收到支付命令時還是要在20日內盡快提出異議,否則後續流程會變得相當麻煩且極為不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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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係依當時之法律所撰寫,法律如有變動,請依最新法規為準。法律適用因個案事實不同而有差異,相關問題建議諮詢律師,以保障您的權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