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禍後,員警提醒我可以免費申請初判表跟現場圖,那是什麼?

警察局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(俗稱「初判表」)

  1. 初判表是什麼?
    1. 「初判表」全名為警察局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,該表是警察於事故發生後,到事故現場勘察、蒐證、詢問關係人做筆錄等後,綜合分析研判的調查結果。
    2. 參照法條:
      •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10條
        警察機關對道路交通事故現場,應就下列事項詳加勘察、蒐證、詢問關係人,據以分析研判
        一、事故地點、通向、交通情況及周圍環境狀況。
        二、地面因事故形成之各項痕跡及散落物狀況。
        三、駕駛人身心狀況與人、車損傷之痕跡、程度及附著物之狀況。
        四、事故當事人、車輛位置及形態。
        五、事故過程中之人、車動態及各關係地點。
        六、監視器、行車資料紀錄設備等科學儀器或其他合法記錄事故過程之跡證。
    3. 而依法律規定,判斷素材包含:
      1. 事故地點、周圍環境及交通情況。
      2. 事故現場的痕跡及散落物的狀況。
      3. 當事人的身心狀況及車輛損壞情況。
      4. 事故過程中車輛和人的動態及相關位置。
      5. 監視器及行車記錄器的科學證據。
  2. 初判表的作用
    • 該表僅作為初步研判事故肇因的參考,常被用於民事調解與求償
      但如果對於結果有疑義,可以持交通事故相關資料(包含初判表、事故現場圖、現場照片、行車紀錄器、監視器畫面等等),請求車輛行車鑑定委員會做成申請「車禍鑑定報告」,由專業機構出具鑑定報告(費用約為新臺幣3,000元)。這些材料在車禍賠償及法律訴訟中都會有幫助。

什麼是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(「現場圖」)?

現場圖是警方在車禍發生後繪製的事故現場圖示,標註了車禍發生的時間、地點以及當時的交通情況。現場圖的資料雖然僅是警方的初步意見,但有助於釐清車禍責任。

申請現場圖通常是後續處理保險理賠和法律糾紛的重要步驟。

★提示:除了現場圖,也建議申請現場照片,這樣可以更清楚地記錄車禍現場情況。

如何申請「初判表」與「現場圖」?

  1. 事故發生後,不論有車禍嚴重與否,律師建議都先報警(實務上不乏發生輕微碰撞,當事人認為沒事離開,後來遭檢察官起訴肇事逃逸的情形),而警方到場處理完畢後,會取得「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」,上面會載明事故當事人的姓名及電話、車牌號碼等,最重要的是會載明要去哪邊申請初判表、現場圖、現場照片等。

  2. 遺失聯單該怎麼辦?
    • 如果你不小心遺失了聯單,或事故中有人傷亡,可以到內政部警政署的道路交通事故資料申請系統進行申請。律師建議一次申請初判表、現場圖及現場照片,以免未來可能需要再補申請。

車禍後的進一步處理:車禍鑑定與法律訴訟

如果你對警方的初步判斷不服,或是希望進一步釐清事故責任,如前所述,您能申請車輛鑑定報告,有助於法官判定最終的責任歸屬。

結語

申請「初判表」和「現場圖」是處理車禍賠償及法律問題的重要步驟。

這些文件能幫助你清楚了解事故肇因和責任分配,對於保險理賠和法律訴訟至關重要。車禍後,無論事故大小,建議立即報警並妥善保留相關資料,以確保自身權益。若您還有不了解的地方,歡迎立即聯繫我們。

本文係依當時之法律所撰寫,法律如有變動,請依最新法規為準。法律適用因個案事實不同而有差異,相關問題建議諮詢律師,以保障您的權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