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人被「羈押禁見」怎麼辦?律師給家屬的 3 個安心指引

那張比鉛塊還重的紙

阿明的阿嬤坐在沙發上,手裡緊緊攥著法院寄來的那張紙。紙上冷酷的寫著:案由,115年度聲羈字第0000號 加重詐欺罪等案件

阿嬤不理解押票上的意思,但常常在電視上看到「羈押」二個字,知道阿銘肯定是出事了,在阿嬤的記憶裡,這個孫子很懂事,高中就都自己半工半讀籌學費、生活費,豈料才剛畢業就被抓,一定是有什麼誤會,「他在裡面有飯吃嗎?會不會被欺負?」…

刑事案件偵查程序中法院核發之押票範例圖

※如果您現在也正處於這樣的徬徨中,請先深呼吸。律師寫下這篇文章,就是要告訴您接下來該如何一步步找回秩序。

首先,收到法院的「押票」,看到上面寫著「加重詐欺」、「羈押禁見」,您的腦袋可能一片空白,別慌,這並不代表已經定罪判刑

釐清現況:什麼是「羈押」、「禁止接見、通訊」?

簡單來說,「羈押」是為了確保訴訟程序能順利進行,預防串供或滅證、被告有逃亡可能或有反覆實施犯罪等情況,而暫時將被告關押在看守所的一種處置,並非最終的判決結果

  1. 羈押期限:偵查中一次最長2個月,可以延長一次,也就是過了2個月後,檢察官可以再聲請延長羈押,到時阿明就會再開一次庭,也就是「延押庭」。
  2. 禁止接見、通訊:部分被告除遭羈押限制人身自由外,法院亦會禁止被告為接見、通訊(詳參押票上其他記載),此時,被告除了「律師」以外,家屬、朋友都不能與被告見面、通電話或寫信

家屬現在能做的3件事

雖然您暫時見不到他,但您可以透過以下方式給予支持:

  1. 委任律師律見或提出抗告(最優先行動)
    • 在「禁見」狀態下,律師是唯一能合法進入看守所與被告見面(律見)的人,律師能協助:
      1. 確認被告身心狀況與是否受到不正當對待。
      2. 掌握偵查進度,並與被告釐清案情,給予其法律上之協助,若發現檢察官聲請羈押理由有不合理之處,得為其提出羈押抗告(特別注意:要在被告收受押票10日內,因此收到後請即刻尋找律師協助)或聲請「具保責付」(請法官准予交保)。
  2. 準備生活物資與金錢
    • 您可以前往看守所(依押票上的地點)辦理「寄物」與「寄錢」:
      1. 寄錢: 存入被告的保管款帳戶,讓他能購買生活必需品(如內衣褲、盥洗用品)。
      2. 寄物:限制較多,建議先諮詢律師或查看所方公告,目前書籍、規定內的食物是可以寄送的。
  3. 提供律師被告有利的證據
    • 針對被告涉案,您可以開始整理被告平時的工作性質或其社會背景等資料,或許有助於律師爭取交保或未來審判時的減刑。

律師的叮嚀:不要聽信「司法黃牛」

在這種急迫時刻,常會有不明人士宣稱「有關係可以處理」、「給錢就能放人」。請務必警覺,這類行為不僅違法,更會延誤案件處理的黃金時間。所有的法律程序都應透過合法管道與律師進行。

本文係依當時之法律所撰寫,法律如有變動,請依最新法規為準。法律適用因個案事實不同而有差異,相關問題建議諮詢律師,以保障您的權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