子女監護爭奪戰!父親聲請停止母親之親權,經律師協助後,法院認定子女親權應由母親單獨行使!

🔍本件當事人為單親媽媽,自子女出生時起即獨力扶養子女近10年後。不聞不問數年的父親,突然爭奪起子女之監護權,因而向法院聲請停止由母親監護,並將當事人形塑成一具有暴力傾向、粗心、不顧子女安全的家長,當事人看到狀紙上不實的內容,氣的急忙找律師欲反擊狀紙上不實之內容。

🔍律師了解狀況後,旋即#擬定訴訟策略,要求當事人提出相關有利事證,除對父親不實指控部分逐一反駁,同時亦反聲請過往扶養子女之扶養費用。不料,下包商因為信用狀況出問題,下包商的債權人紛紛上門討債聲請強制執行,民事執行處又錯誤查封了屬於當事人公司之太陽能面板等資產,不但使花費數千萬元打造的太陽能電廠被認為是他人所有,太陽能電廠發電之收益亦因此無法領取。

🔍經法院囑託社福機構二次為「家事訪查」後,法院終於發現父親描述母親施暴、粗心等內容顯然背離真實。

🔍父親雖有照顧子女之意願,惟其工作繁忙,幾乎沒有依照法院擬定的會面交往方案為探視子女,法院為避免未成年子女在父母間無所適從而有害身心發展,最終判決由母親 單獨取得子女之監護權 ,父親並應給付100多萬扶養費,以盡其作為父親之扶養義務。

#勝訴#家事律師 #改定監護

#暫時處分 #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